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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,各国大都主张适用( 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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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4766066Lv.9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-7-26 14:59:19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方某是在纽约定居并已加入美国国籍的华人,2006年2月回中国探亲,4月突发疾病,逝世于上海,未留遗嘱。方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,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、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、珠宝等。方某的遗孀在法国定居,方某在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。#$#$问:本案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?说明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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